星期二, 9月 08, 2009

醫者的生命文化

業醫者須有出世之心而從事入世之務,所以最好有出世的信仰,如佛教、天主教之類。面對他人困頓生命的展現才不致於陷溺其中(類似道證法師以身試癌),也不會無法同理(像馬總統勘災對急到口不擇言的災民說「你不是見到我了嗎?」「依法到總統府登記,我都會按次序接見。」)。
醫生的同學朋友平常多以醫生太忙為由而鮮少連絡,好幾年不見人突然來電求救常是較難挽回的重症,這是許多醫師的宿命,難能與人同甘,而常須與人共苦。所以醫者須有出世之心如神父或比丘,但是醫師沒有修道院或寺院可以中途閉關休息,醫者必須每天面對的是無窮的生老病死,不論是身、心、靈各方面的苦難就像一幕幕的互動劇,無可逃避地上演,醫師要參一腳,而且要盡可能地演得適當,又不能過度表現得像上帝的萬能,有時病人只要解除當下流鼻水的痛苦,有時候是癌末病人希望延長五或十年壽命因其心願未了。得救者口啤傳銷誇若神明,無效者嗤之以鼻,死亡者家屬甚或告上法院要找人墊棺材底。像清代名醫王孟英腸熱膽堅,一心堅持赴救,獨排眾議一肩承擔,如立下生死狀以治病人,當今之世誰敢如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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